近日,证监会依法对美丽生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美丽生态、八达园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贾明辉、王仁年等5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支佐、单军等10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吉林证监局依法对森东电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森东电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邱丽新、杜占敏等6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湖北证监局依法对华安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华安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代松、刘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证监会及相关证监局网站)
上述案件中,美丽生态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金沙湖项目和官塘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官塘新城框架协议》的最新进展情况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对金沙湖项目终止的重大事件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并且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新三板挂牌公司森东电力未依法披露有关人员持股情况,并且存在虚构原材料采购交易、虚增营业收入等行为,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新三板挂牌公司华安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是投资者获取公众公司信息的桥梁,也是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财务信息质量的重要抓手。证监会将一以贯之地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督促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